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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1951年,政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企业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作明确规定。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一直处于完善当中,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颁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这是一部较完整的、综合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

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五险之一,是一项专门保护女职工的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女职工与其婴儿在产前、产后的全部假期内得到支持和照顾的一种社会政策。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努力,生育保险越来越完善,其享受的范围在不断扩大,让更多的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福利。改善了女职工生育的生育条件及环境,保障了女职工的生育安全,解决了异地女职工在广州的生育问题。生育保险政策的出台既保障了女职工的生育权利,保证了女职工的生育安全,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女职工生育的经济压力。

1、生育保险代理对象:

各行各业的驻穗办事处及分公司需要委托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的企业及个人,自由职业者,如律师、会计师、保险代理人等。

2、生育保险代理内容:

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办理生育保险增减员手续;办理生育定点医院;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