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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广州

一、异地户口人员,人事行政关系与档案如何管理?

  异地户口人员,受聘于广州某单位,因不符合调入广州条件或本人暂不想将户口调入广州,其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可这样处理:
  (1)通过停薪留职、请假等形式,继续保留在原单位;
  (2)转至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3)借调到我部管理。 
  借调形式的好处:便于办事,如出具证明等; 便于受聘单位用人管理;便于将来条件成熟时调入广州,等等。

二、异地户口人员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或保管事宜?


  户口在广州市以外而应聘到广州市工作的人员,有两种情况:一是保留原有身份的,二是不保留原有身份的。保留原有身份的是指尚在职的,这类人员以借调形式实行其人事行政关系临时挂靠,在条件成熟之后,可以转为调入挂靠。
  不保留或没有身份的,是指其在来广州工作之前,已是在原地辞职、离职、不辞而别、除名人员,或是不包分配的有一定学历的人员等,这类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到我部登记,后由我部发函到其档案所在地调档,手续与第6问同。
 
三、异地人员如何办理调入广州手续?


  异地人员需办理调入广州手续,其基本条件是: 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办理手续如下:
  (1)接收单位专题申请报告;
  (2)个人填表;
  (3)递交个人学历、职称证、结婚证(审核后归还)、复印件一份、计生证明、夫妻分居者递交广州户口一方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代理部发函调档,原单位将档案、现实表现及鉴定、体检表、同意调出函寄(送)到我处审核、报批;
  (5)获准后,通知单位或个人前来签合同、交费、将调令、户口《准迁证登记表》交本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所有关系迁出后,到我处报到,由我处开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工作。
   
四、 所需资料

(A) 个人档案;
(B) 原人事行政关系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C) 计划生育证明(由调出单位出具、或原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
(D) 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 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F) 《广州市干部调进、调出呈报表》


五、入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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