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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江苏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10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显示,从11月1日起,江苏在全省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计发标准发放。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进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让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生育津贴是参保女职工专属的“生育福利”!只要在江苏省内交职工医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满10个月生育保险费的(生娃那个月也得交),生完娃医保还在正常缴费,就能领!提醒想要生宝宝的家长们,务必要记得连续参保,避免因断保错失这个“生育红包”哦!

  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的呢?生育津贴=基数÷30×天数。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基数乘以补贴天数即为实际津贴数额。如果是难产的情况,产假天数会由原来的158天增加15天,即变为17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天数增加15天。相应地,生育津贴的金额也会按照新的天数进行计算。

  预计到11月1日,全国将有25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即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尚未完全实现的省份主要为北京、天津、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和新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近9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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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5-10-20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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