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政策,包括延长生育假期,提升生育待遇,降低待遇门槛,发放育儿补贴等,今天小编为大家汇总了近期的生育政策变化汇总!一起来看看。   2023各地生育相关政策调整盘点   (一)育儿补贴变化   云南省   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   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金2000元,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金40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从出生当月起,每孩每月发放不少于200元的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周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每月发放1000元育儿补贴,发放至该子女满3周岁止。   辽宁省沈阳市   提出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合法生育的二孩、三孩,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   山东省济南市   户籍按照生育政策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浙江省杭州市   明确二孩家庭发放孕产补助2000元、育儿补助5000元;三孩家庭发放孕产补助5000元、育儿补助20000元。   河北衡水市   对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产妇由政府给予5000元分娩补贴。   海南省万宁市   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关于发放三孩育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符合条件家庭合法生育的三孩一次性补贴5000元。   湖北省武汉东湖高新区   明确2023年1月1日后满足相关条件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领取育儿补贴,每年每孩可享受育儿补贴1万元,最长可享受至6周岁。   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   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夫妻,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补助。   (二)生育待遇提升   浙江省   人社厅等4部门发文,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施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广东省   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优化生育全程服务、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强化生殖健康服务等18项重点任务。   辽宁省   至少17条有关辅助生殖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广西壮族自治区   规定了参保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为:顺产4500元,难产5500元,比原标准分别提高了1500元;生育一孩、二孩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在国家法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30天达到128天;生育三孩的,再延长30天达到158天。此外,生育医疗的各项报销支付费用都普遍得到提高。   山东省临沂市   参保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由定额支付调整为按项目结算,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不设起付线。   陕西省西安市   职工医保参保患者三甲医院住院分娩不再设起付线;参保职工生育后,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2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河北省衡水市   印发了《衡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支持措施》,在生育支持方面,对女方年满35周岁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通过辅助技术生育第一胎的,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补贴。   (三)其他相关政策   四川省   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贵州省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同时也提高了生育保险待遇。   *以上内容为不完全统计,具体规定请查看当地政策原文。   相关阅读:本月底前,社保缓缴费用须缴清!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3-12-06 14: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