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通告》,明确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
《通知》中明确:
1、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
具体标准:
不满65周岁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元;
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2、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条件的人员:
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24元;
福利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39元。
3、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已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200元暂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
本次调整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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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3-07-26 1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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