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通告》,明确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   《通知》中明确:   1、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   具体标准:   不满65周岁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元;   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2、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条件的人员:   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24元;   福利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39元。   3、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已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200元暂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   本次调整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相关阅读:北京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通告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3-07-26 15: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