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行业新闻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山西: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3年4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山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一、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照1%执行(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二、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根据我省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情况,以全省为统筹地区计算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作为实施条件,适时相应实施。


相关阅读:云南: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3-05-23 10:36

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