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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起将多发一笔钱,一文读懂高温津贴

  对于部分人来说,6月起可以多领一部分工资,即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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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二、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注意,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如果最高气温超过了40℃应该停止室外露天工作,并且不能扣减工资,这个一定要记住。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有关部门会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所以姐妹们记住嗷,千万要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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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高温津贴如何发?

  1、用人单位选择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个城市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为准)。

  2、用人单位选择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高温津贴的

  全年当中凡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人每小时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3.用人单位应通过内部民主决策程序,自主选择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并确定具体标准

  其中,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将高温津贴制度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确定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和具体标准。

  四、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高温假是不是强制放的呢?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放高温假。

  但是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面对当前极端高温天气,为保障户外工作的劳动者身体健康,鼓励用人单位采取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所以,我国目前并没有将高温假写入劳动法的情况,因此放假更多是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来。

  二、因高温中暑能认定为工伤吗?

  2012年6月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发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第19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里,也将“中暑”列入了职业病目录中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范畴。

  所以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在高温工作中暑的,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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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3-05-1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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