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行业新闻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广东城乡居保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实施

  《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下称“《办法》”)于今年4月1日实施。《办法》明确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并提出设立认证服务预警期。在认证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县社保经办机构应对尚未完成认证的,通过对领取待遇人员或其监护人打电话、发送短信或上门进行提醒。

  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动态认证周期

  《办法》规定,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首次申请待遇的,自待遇申请审核通过的次月开始计算;已领取待遇的,自最近一次认证通过的次月开始计算。根据大数据认证结果,实行对领取待遇人员的认证有效期起止时间进行动态更新递延认证的,应建立“行为轨迹”大数据模型,确定人员风险等级,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动态认证周期。对于通过数据分析发现的健康状况异常等人员,采取缩短认证周期等方式实施重点监控,以进一步提高认证的准确性。

  《办法》明确提出设立认证服务预警期,在认证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社保经办机构应对尚未完成认证的,通过对领取待遇人员或其监护人打电话、发送短信或上门进行提醒,告知其要在认证有效期内通过线上生物识别方式或至线下柜台窗口进行主动认证。省系统设置预警期内领取待遇人员名单自动提醒功能,供经办人员查询及处理。

  对特殊群体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办法》提出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广东人社”APP、粤省事、广东省政府服务网等渠道进行生物识别认证,也可到就近的县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下称“基层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合作金融机构,通过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及合作金融机构自助服务终端等进行生物识别认证。认证通过的,省系统自动形成认证结果。认证不通过的,应按照柜台认证办理。

  柜台认证要求领取待遇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到就近的基层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柜台认证,柜台认证只适用于领取待遇人员本人办理。

  对高龄老人、病残人员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如何开展认证?《办法》提出,县社保经办机构应对高龄老人、病残人员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现场上门认证服务,建立特殊群体服务台账,下发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合作金融机构,由其对特殊群体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相关阅读:把握职工权益的“保护伞”——工伤保险及认定流程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3-04-04 17:09

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