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行业新闻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养老金刚领一年就去世了,养老账户里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养老保险是我国出台的一项普惠性兜底制度,重点就是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和养老困难问题。

  按照现行的标准,养老金累计缴费超过15年,在60岁之后就能每个月领取到一定的养老金。

  但是假如参保人不幸去世了,那么养老账户里的钱能拿回来吗?骏伯小编给你解答这个疑问。首先我们要分两种情况来看问题。

  1、有的人在缴纳几年养老金之后,还未到60岁(未退休),人便不幸去世。

  2、60岁之后,刚领取了几年的养老金,人便不幸去世了。

  1.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参保人。比如说老王在缴纳了10年的养老金之后,于55岁不幸去世,那么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退还给他的指定继承人或者收益人来继承。

  2.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不满139个月时死亡,那么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同时,可以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各地标准不同。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同时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我们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就是这笔之前每月从参保人工资中划扣的钱。可能有些人觉得,参保人去世了让家属直接领取不是更方便?算算这笔账就知道了,个人领取养老金,领的不仅是个人账户里的钱,还有社会统筹(也就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

  养老金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参保人将来养老的保障金,既然参保人已经去世了,那么养老这个责任也就没法继续履行下去了。要知道,为了防备已去世的参保人的养老金被冒领,很多的机构每年都会对养老金的领取进行审核。

  但是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属于参保人工作薪酬的一部分,自然要退还,并且其个人账户余额(未领取部分)将一次性返还给法定继承人。

养老金计发月数

  养老金余额的继承将按照《继承法》: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和继子女)、父母(包括养父母和继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具体操作:

  养老金(当月15日前去世的发半个月退休工资,16日以后去世的发1个月退休金):合法继承人持有死亡证明,相关婚姻证明,继承公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办理领取死亡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手续。

  丧葬费:直系亲属持医院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明书到当地民政局开出丧葬证明书,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养老保险中心结算丧葬费。

  抚恤金:死亡职工亲属写出书面申请到企业或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附上上述死亡证明,人力资源部门会按照国家规定批准领取死亡补助金的额度,死亡职工亲属持批准文书到财政(务)部门领钱。

 

  

相关阅读:广东失业保险待遇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90%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8-06-07 09:10

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