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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城乡职工医保拟2018年完成“并轨”实现一体化

  江门医保政策将迎来重大变革,医疗保险城乡实现一体化,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将享有同等医疗待遇,不再有差别。江门市人社局日前草拟的《江门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显示,江门城乡、职工医保拟于2018年实现一体化。

  根据方案,城乡一体化医保将设两档,一档包括住院统筹、特定病种门诊补助、普通门诊统筹、大病保险四项基本险待遇;二档包括基本险和住院统筹、特定病种门诊补助、普通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四项补充险待遇。将实现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的“五统一”。同时将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险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80%。此外,将扩大城乡一体化医保覆盖面,降低缴费费率,将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5.5%,减轻企业负担。

  城乡一体化保障待遇设置“基本+补充”模式,合理确定基本保障水平和支付范围,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均衡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同时兼顾各类群体需求,提供补充保障,确保改革前后待遇合理衔接。

  方案明确,在住院待遇上,基本险基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大病保险资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24万元,补充险基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即城乡一体化后一档、二档的参保人住院费用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为:基金支付数分别为44万元和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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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6-12-2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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