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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及个人:  
   海南省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60元/月)已公布,现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将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各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各参保单位在岗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海南省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即缴费基数最低为1836元,最高为9180元。请各单位在报盘系统参数设置中将各项保险的下限修改为1836,上限修改为9180。 
   核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时,如参保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1836元,且按此基数缴费确有困难的,须提供原始工资发放凭证等资料送我局保险关系科审核后,可按职工个人实际月平均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现我市最低工资为830元/月,如有变更,按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为准)。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在海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5%-100%之间选定,最高月缴费基数为3060元,月缴费612元;最低缴费基数为2907元,月缴费581.4元。2013年1月至6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3060元。 
   (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060元,月缴费183.6元。
     
                             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2-6-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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