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符合中国国情。只有建立多层次的保障项目,才能实现养老保险的持续运转。实际上,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启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初时,就设定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然而,养老保险制度历经15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
首先,非缴费的基础保障没有普适性。
其次,公共养老金负担沉重。
第三,企业年金补充作用弱。
第四,商业养老保险作用未体现。
最后,老年长期照护支持不足。
因此,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能够有效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需求和财政负担之间的矛盾,兼顾公平和效率,实现权利和责任相对应。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但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增强改革力度。
稳步提高城乡老年居民的基础养老金。
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推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跨步发展。
力促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发展老年长期照护事业。
此外,2012年美国开始实施公共长期照护保险计划,由政府引导人们为老年生活提前做准备。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既减轻老年人对养老金的过度依赖,又能打造老年生活保障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2-2-18 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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