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公积金“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至100%”政策将于2025年10月31日到期,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本市无房职工申请提取该期间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适用人群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深圳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   2年(2025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每月可提取额=申请当月应缴存额×80%。   之前没提取的月份如何计算?   职工在2025年11月1日及以后申请租房提取,若存在2025年11月1日前未提取的月份,将按照政策分段计算,再合并总额度:   1.提取2025年11月1日(不含)之前时段: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执行65%的提取比例。   2.提取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含)时段: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执行80%的提取比例。   温馨提示多子女家庭、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的政策也将暂停。公积金中心后续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公积金业务开展实际,适时研究优化相关提取政策。   相关阅读: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10-27 1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