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时间
缴存单位应于2025年7月至9月完成2025年度(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工作。执行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三、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上限为34,925元(本市202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2,080元(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四、月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191元,合计为8,382元;下限均为104元,合计为208元。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在上述区间内依规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标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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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06-27 1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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