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围绕老旧电梯改造提取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年龄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优化三大方面出台调整措施。该通知自2025年5月26日起执行。
一、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目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基础上,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提高借款申请人年龄上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最高年龄上限由男65周岁、女60周岁,延长至男68周岁、女63周岁,且所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三、首套房、贷款使用次数认定
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
多子女家庭在泰安市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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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05-28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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