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知,明确支持租住京津冀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进一步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助力区域协同发展。
为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持续深化京津冀三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协同、业务联动、数据共享及风险共治,现就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租住京津冀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京津冀三地缴存职工在区域内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可向京津冀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下同)申请租房提取。经由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核实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信息无误后,将按照实际月租金确定每月提取限额,切实满足职工租房资金需求,减轻租房负担。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跨地协查机制
京津冀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理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可相互委托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调查核实案件当事人联系方式、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情况、生产经营现状等与案件办理相关的关键信息。此举旨在打破地域限制,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公积金管理秩序的规范与稳定。
三、做好违规提取信息共享应用
对于存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缴存职工,其个人账户在京津冀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相互转移时,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将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实现违规提取信息的全面共享。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所在城市相关政策要求,对违规职工采取相应的管理及惩戒措施,有效推动区域违规提取治理工作,维护公积金管理的公平与正义。
四、实施时间及要求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各相关单位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相关阅读:广州: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05-13 11: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