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陕西省人社厅发布通知,从2026年1月1日起,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60元调整至2376元;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50元调整至2250元;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950元调整至2140元。
以下附通知全文: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按照《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经人社部批复、省政府批准,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376元、二类区2250元、三类区214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3元、二类区21.7元、三类区20.7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6-01-08 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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