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医保局发布通知,从2026年1月起,202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16元调整为4463元,上限由22584元调整为22315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数由7528元调整为7438元。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4.6%(含生育保险0.5%)恢复为5.6%(含生育保险0.5%),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由3.5%(含生育保险0.5%)恢复为4%(含生育保险0.5%)。
以下附通知全文: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府〔2023〕42号)、《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惠医保规〔2024〕1号)等相关规定,2026年1月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生育保险费率费基按下表执行: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12-10 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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