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医保局发布通知,从2026年1月起,202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186元调整为4313元,上限由20931元调整为21567元。
以下附通知全文: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22〕32号)有关规定,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依据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现将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明确如下:
一、核定标准
根据统计部门数据,梅州市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8970元;2024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1251元。经加权计算,确定2024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189元。据此核定,梅州市2026年度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567元/月(7189×300%),下限为4313元/月(7189×60%),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元位。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11-28 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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