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医保局发布通知,从2026年1月起,2026年度韶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915元调整为4901元,上限由24573元调整为245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5.0%恢复至5.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维持2%不变。
以下附通知全文:
根据《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韶府规〔2022〕18号)、《韶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韶府规〔2022〕17号)等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结合统计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现就我市202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504元/月,下限为4901元/月。
二、涉及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医保政策,统一按照8168元/月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11-20 1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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