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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社厅关于明确2025年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2025年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25年自治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由4999元调整为5069元,上限由24996元调整为25344元。

以下附通知全文:

关于明确2025年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中央驻疆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4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2024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1381元(8448元/月)。

  二、2025年自治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5069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为25344元/月。

  上述数据关系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缴费、待遇核定等,请各地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8月25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5-09-2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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