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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社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通知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的通知。2025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由22164元调整为22607元;下限按现行的4043元保持不变。

以下附通知全文: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的部署要求,现就调整我省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发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607元/月执行、下限按4043元/月执行。

  二、202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607元/月、下限按4521元/月执行。

  三、2025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7932元/月。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5-09-2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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