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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社厅:公布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近日,四川人社厅、财政厅、省医保局、税务局印发《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从2025年1月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11元调整为4588元,上限由22555元调整为22938元。

以下附通知全文:

四川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39号),公布了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下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一起来了解一下。

  按照现行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2025年度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38元/月,下限为4588元/月。

  按照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有关政策,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涉及使用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7646元/月为依据执行。

  按照我省工伤保险待遇有关规定,2025年度工伤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涉及使用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按7646元/月执行。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5-09-23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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