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从2025年1月起,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由4359元调整为4404元,上限由21793元调整为22017元。
以下附通知全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规〔2025〕2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2025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8065元/年。
二、我市2025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017元、下限为4404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5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017元、下限为4404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7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09-23 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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