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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2016年6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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