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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揭阳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缴费基数的批复》(揭府函〔2015〕245号)的通知,现就我市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及缴费基数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我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为0.5%,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上限为14958元,从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