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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深圳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据此,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7月6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5-7-7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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