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劳动保障专题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据此,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