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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10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