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劳动保障专题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关于韶关市2015年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根据《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789号),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含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调整为15%;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含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至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08元。
  
  为做好缴费基数调整涉及的社保费辅助申报系统改造,征管系统社保费模块参数设置等各项工作,确保2015年社保费准确申报征收,2015年1月1日起我局暂停前台社保费各项业务办理,同时暂停企业社保费网报业务,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0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5-1-5 15:06

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