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据市地税局介绍,根据《关于延迟执行2014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1584号)规定,为平稳实施部分市于2014年底缴费工资下限过渡至全省统一标准,经省政府同意,延迟执行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即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缴费工资下限仍按2139元执行,2014年社保年度缴费工资下限标准2408元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险种及比例暂时不做调整。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