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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接珠海市地税局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39元,上限调整为13404元; ②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调整1380元,上限调整为13995元,农村城镇户籍统一缴费; ③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799元,上限调整为13995元; ④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380元,无上限。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