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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接梅州市地税局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39元,上限调整为13404元; ②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1010元,上限调整为9972元,缴费比例单位调整为1.5%,个人调整为0.5%,农村城镇户籍统计缴费; ③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994元,上调为13404元;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