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社会保险法专题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关于海南省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和省政府五届81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对我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进行调整。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3%降至1.5%。具体标准为:用人单位按照其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从业人员按照本人月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2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2-12-28 14:24

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