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务派遣公司: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决定》,对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作出了重大调整,为贯彻落实新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要求,进一步提高本市劳务派遣市场的规范化水平,本市将于2013年3月25日到4月30日对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开展2012年度业务运行检查。
此次检查历时一个月,涉及在新区开展业务的316家劳务派遣公司。在此期间,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派员,逐一上门进行法律宣传和业务指导。
本次年检将全部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新区各劳务派遣公司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开设的“劳务派遣自查报告”专栏(http://www.12333sh.gov.cn/index001.shtml)填报信息。登录时,用户名为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位,去掉“—”,如有“X”请大写),密码为社会保险登记码(8位数字)。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3-4-26 0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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