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调整窗口已开启。截至2026年7月6日,广东省内广州、阳江、汕尾、湛江、肇庆、梅州、潮州、清远、河源、惠州、汕头、揭阳、佛山、东莞、茂名、珠海、中山、韶关等市已发布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通知,深圳、江门、云浮等市尚未发布。以下按地区逐一列明各市通知要点。
广州市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7月1日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为41,697元,即2025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为2,500元,即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取1%的整数倍。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保持不变。
阳江市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7月1日发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5年度(1月至12月)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356元,即阳江市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452元的3倍;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50元,即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取1%的整数倍。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3,403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为3,403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6,806元;个人与单位月缴存额下限各为88元,合计176元。
汕尾市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1日发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849元,即202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为1,750元,即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职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取1%的整数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下限为10%、上限为24%,取2%的整数倍。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6,684元(单边3,342元),下限合计为176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区间为176元至6,684元。办理期为202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湛江市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6月30日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2026缴存年度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2026缴存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9,64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若2026年7月后最低工资标准有新调整,从其新标准。缴存单位应在2026年7月完成2026缴存年度基数调整工作。
肇庆市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6月30日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850元,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梅州市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6月30日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50元、上限为26,315元。月缴存额上限单位与个人各为3,158元,合计6,316元。执行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潮州市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6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2026-202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2026-202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043元,即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为1,750元,即最低工资标准,若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取1%的整数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下限为10%、上限为24%。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区间为1,750元至4,775元。办理期为2026年7月1日至8月31日。
清远市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6月29日发布《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2026-202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593元,即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为1,750元,即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月缴存额为6,622元。办理期限至2027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河源市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6月29日发布《关于开展河源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最高上限为2025年河源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470元;最低为河源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750元。缴存单位应在2026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惠州市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6月26日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工作的通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5年全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2026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4290元。
汕头市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6月23日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度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有关事项的通知》(汕房金通〔2026〕26号)。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27,698元。
揭阳市
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6月23日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4,618元,下限为1,750元,即最低工资标准,省标准另有调整的从其规定。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取1%的整数倍;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比例下限为10%、上限为24%,取2%的整数倍。困难企业经职代会或工会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办理期为7月中旬前,办理前须缴至6月。
佛山市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6月23日发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2026年度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缴存基数上限为31,395元;不得低于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2,080元。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5年1月至12月月平均工资确定。单位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下限均为5%、上限均为12%,取1%的整数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下限为10%、上限为24%,取2%的整数倍。单位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3,767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为3,767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7,534元;个人与单位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04元,合计208元。
东莞市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12月6日发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温馨提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核定,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080元、上限为27,391元,自公布后适用,缴存单位或缴存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年度内灵活选择时间办理基数调整。该项调整发布于上年12月,与广东多数市7月制年度的调整节奏不同。
茂名市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7月3日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成文日期2026年7月1日)。202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468元,即上一年度茂名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为1,750元,即茂名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基数按缴存人2025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2026年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6,592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76元。缴存基数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一经确定,本年内不得再调整。
中山市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7月4日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9,43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080元,即中山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下限为10%、上限为24%,取2%的整数倍。月缴存额上限为7,064元,下限为208元。执行期为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缴存单位应于2026年7月至9月完成缴存基数和缴存额调整工作。
珠海市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成文日期2026年6月30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6,279元,即珠海市202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为2,080元,即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与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4,353元、合计8,706元,下限各为104元、合计208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述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参照本通知执行。执行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缴存单位应于2026年7月至9月完成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工作。
韶关市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1日发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成文日期2026年6月30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9,283元,即韶关市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761元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为1,750元,即韶关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时调整。单位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执行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受理期为2026年7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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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骏伯劳动关系网 |
来源:《骏伯劳动关系网》 |
时间:2026-07-08 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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