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厦门市社保局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厦门市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1800-18379(原缴存基数为1800-17442);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1800—无上限(不变);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1800—无上限(不变);
四、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3676—18379(原缴存基数为3488.4-17442);
五、非厦门市户籍企业职工(外来员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厦门市户籍企业职工保持一致,不再按照固定最低基数,2021年7月1日起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1-07-07 1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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