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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厦门市社保局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厦门市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1800-18379(原缴存基数为1800-17442);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1800—无上限(不变);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1800—无上限(不变);

  四、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3676—18379(原缴存基数为3488.4-17442);

  五、非厦门市户籍企业职工(外来员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厦门市户籍企业职工保持一致,不再按照固定最低基数,2021年7月1日起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1-07-07 1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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