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接佛山市税务局(含禅城、南海、三水、顺德、高明)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佛山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数下限为3376元,上限为2026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   二、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数下限为1720元,上限为21600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4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三、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为5626元,单位缴费比例从3.5%调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四、生育保险基数为562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   五、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基数按申报工资执行。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0-12-31 15: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