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接梅州市税务局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梅州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24元,上限为20268元;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410元,上限为19914元;   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额,不设上下限;   4、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83元,上限为19914元。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0年7月7日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0-7-8 09: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