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接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汕头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以下调整: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26元,上限为20268元;   2、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额;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额,上限为16200元;   4、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26元,上限为16200元;   5、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26元,上限为16200元;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0年7月3日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0-7-6 13: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