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据江门市地税局的通知,从2019年7月1日起,调整江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相关调整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下限为3376元,上限为19014元;
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下限为3505元,上限为12396元;
三、企业职工基本生育保险基数下限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上限为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17844元(我市201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948元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生育缴费比例调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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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5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9-07-15 1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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