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从2019年7月1日起,调整汕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相关调整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养老基数上限为19014,缴费工资下限为3126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5630元,缴费工资下限为1550元;
三、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参保单位申报个人缴费工资计征,比例下调为0.05%;
四、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5630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126元;
五、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5630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126元。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9-07-8 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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