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清远市税务局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调整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014元,下限为2924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下限为2906元;单位失业缴费比例为0.48%。
三、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员工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0.1%。
四、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004元,下限为2906元。
五、补充医疗基数为2248元。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4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9-07-5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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