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知,从2019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803元,上限调整为19014元;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额(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00元,上限调整为27960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0.48%上调到0.64%;   四、生育、基本医疗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592元,上限调整为27960元。基本医疗单位缴费比例由6.5%下调到5.5%;   五、补充医疗、重大疾病缴费基数调整为9320元(固定)。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19年7月3日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9-07-4 10: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