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据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的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及费率调整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2489元调整为2692元;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3073元调整为3287元,单位费率从0.48%下调至0.24%;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1210元调整为1410元,单位费率从0.8%下调至0.64%;
四、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3073元调整为3287元;
五、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1210元调整为1410元。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8-07-09 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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