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东莞市社会保障局通知,根据粤人社发〔2018〕107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7月起,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100元,上限调整为20004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3362元,下限保持2906元不变;生育、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5405元,下限保持2906元不变。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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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8-07-04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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