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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0884.74元,下限调整为1768.33元。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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