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据江门市地方税务局的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及费率调整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100元,上限调整为20004元。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550元,无上限。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550元,上限调整为16527元。
四、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下限为3324元,上限为9972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下限调整为4132元,上限调整为12396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为5.5%。
五、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550元,无上限;生育保险单位费率从0.5%上调至0.8%。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8-07-03 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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