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杭州市社保局通知,从2018年1月起对以下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险种及比例作出以下调整:
一、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门诊统筹合并计费,单位比例10.5%,个人比例2%;
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
三、生育保险由1%上调至1.2%;
四、工伤保险由0.2%上调至0.4%;
五、重大疾病保险费和医疗困难救助费,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不再由单位代扣。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8-1-9 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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