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珠海市地方税务局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生育、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8213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8732元;养老保险基数下限暂时维持2906元不变,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基数下限从3398元上调至3643元,生育保险基数从1650元上调至3643元,失业、工伤保险基数下限暂时维持1650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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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8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7-07-18 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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