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云浮市地税局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408元,上限调整为13404元,比例不变;
②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010元,上限调整为10020元,农村户籍需按照城镇户籍0.5%比例缴费失业险个人部分;
③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004元,上限调整为10020元,比例不变;
接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公积金缴费上限调整为25820元,下限维持1010元不变动。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日